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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1/14 2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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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治疗,路还有多远?

数十年来,类风湿关节炎的疗效进展有目共睹,治疗也以缓解或消除症状为主,以此预防残疾,并提高RA患者的生活质量。究其原因,人类目前对于以RA为代表的诸多风湿病都无法完全治愈,这一困境从药物类别名称上可见一斑——改善病情抗风湿药。

RA患者更幸福,追求这一目标

然而,即使现实骨感,风湿病学家们也在不间断地讨论和思考中追求适用于大部分风湿病患者的疗效评价标准,即达标治疗(T2T)。先前由学术权威提出的RA达标治疗流程中,疾病活动指数(CDAI)或简化的疾病活动指数(SDAI)评分是主要评价指标。

RA标准治疗,遵循这三步骤

有了相对统一、使用广泛的病情评价标准,欧洲抗风湿病联盟(EULAR)在年再一次更新了使用传统合成DMARD或生物制剂类DMARD的标准治疗流程,分为三阶段:

第一阶段:对于已确诊的RA患者而言,如患者无甲氨蝶呤禁忌证,则开始甲氨蝶呤联合短期糖皮质激素治疗。如治疗3月内病情改善且6月时达到治疗目标,则继续当前治疗并在病情稳定期逐渐进行药物减量,如治疗失败则进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如此时患者出现类风湿因子/抗环瓜氨酸肽抗体水平升高、早期关节损害、高疾病活动度或超过两种csDMARD治疗失败等表现,则加用一种bDMARD或JAK抑制剂。反之,则改用或加用第二种csDMARD,包括来氟米特、柳氮磺胺吡啶等,并进入第一阶段疗效评估方式。如果第二阶段治疗3月内病情未改善,或6月时未达到治疗目标,则视为治疗失败,进入第三阶段。

第三阶段:改用其他bDMARD或JAK抑制剂,如治疗3月内病情改善且6月时达到治疗目标,则继续治疗,并逐步在缓解期减少剂量或用药频率,反之则继续更换治疗药物。RA的治疗一直是风湿免疫学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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