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转自:人民法院报作者:袁粼秦荣萌
蝴蝶及其标本制品色彩斑斓、制作精美,其中的濒危物种更是外观奇特,受到不少人追捧。
来自山东的三名蝴蝶发烧友,在明知所购买的蝴蝶属于相关国际公约保护物种的情况下,先后从马来西亚等国通过邮寄方式,走私两千余只蝴蝶(死体)用于出售牟取暴利。经鉴定,涉案总价值高达余万元。
从案发到审判,这起因痴迷爱好而导致的“蝴蝶效应”,引来读者、网友的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