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适用情形
1、因急诊、抢救未直接刷卡结算的医疗费用。
2、因医保信息系统未实时联网(或系统故障)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和生育医疗费用。
3、因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
4、未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在市外产生的医疗费用。
5、学生在实习地、户籍地(或父母打工地)发生的医疗费用。
6、纳入医保的罕见病门诊专项用药和国家谈判药品未实现刷卡结算前产生的医疗费用。
7、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
No.2
所需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医院收费票据、门急诊费用清单、每一次的处方底方或病历资料。涉及急诊的需提供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抢救需提供门诊抢救病历、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记录及死亡证明;使用特药的需提供江苏省医疗保险特药使用评估表和特药待遇证。
No.3
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职工医保请到县医保中心服务窗口办理;城乡居民医保请到参保所在地镇(区、街道)卫生院医保办办理。
2、网上办理:点击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业务经办”,登录网站后选择“网上经办-零星医疗费用报销”,新增并上传申报信息,审核通过的将所需材料寄至指定地址;审核不通过的根据提示完善材料后,按以上步骤重新填写并上传。
3、掌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