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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4/11 17:07:00
拍纪念照本来是为了留念孩子的成长时光,不料到了商洛市民郑先生这儿,这美好的时光却变了味。怎么回事呢?宝宝纪念照丢失,家属要求赔偿11月24日,市民郑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反映称,宝宝在位于工农路与州城路交汇处的商洛市芭莎国际儿童摄影美学馆拍摄的周岁纪念照被影楼弄丢了,协商退款时店家态度不好,让人很生气,现在的诉求是退款并赔偿。事情还得从去年10月说起,郑先生家宝宝半岁时在商洛市芭莎国际儿童摄影美学馆拍了一组的套餐,选片时因底片问题,选择了充送活动,半岁照直接抵用了赠送的套餐。这一切还算顺利,到了今年4月份,宝宝满一岁了,他们一家选择了元左右的套餐,四套服装+全家福。但因为拍照环境因素,未等拍完宝宝便哭闹不配合,勉强拍了3组服装和全家福。店家向郑先生承诺可以另约时间拍照,他们便同意了。随后因工作原因一直没有时间补拍照片,直到今年10月决定直接选片,却不料影楼告诉他们:照片丢了。“如果当时他们发现这个问题后尽快和我联系,那我们带孩子来补拍就行,但是现在孩子已经一岁多了,模样都有变化了,已经拍不了了,我们觉得特别的遗憾。留照片就是一个美好的的回忆,在这边我们没有美好的回忆,所以不打算相信她们了,要求退款就行。”郑先生失望叹气说道。郑先生告诉记者,在协商退款时,商家态度不好,明确表示不可能退款,并言语威胁,因此他现在决定索要赔偿。影楼负责人:不再协商,当事人可去起诉11月25日上午,记者联系到了商洛市芭莎国际儿童摄影美学馆负责人孙先生,他表示照片丢失原因系硬盘损坏,有部分照片没有修复还原,郑先生宝宝的照片刚好就在其中,这也是选片前才发现的。孙先生称,事发后影楼给郑先生提出了解决方案,可以给他们补拍一套原来的套餐,并额外赠送一份元的新款套餐,但他们没有同意。“后来,他又联系到我协商退款的事情,因为当时比较忙,加上不了解当时的拍摄订单细则,就跟他另约时间解决,或者最迟月底保证解决,并没有说不退款。的确是我们有错在先,我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但他说话难听,我现在决定不再协商了,他可以随便起诉或者选择别的途径都可以,到时法院判决是啥就是啥。”孙先生告诉记者。律师:影楼不能全面履行合同的交付义务,需承担责任对此,记者咨询了陕西弘达律师事务所陈波。陈波表示,在此行为中消费合同是成立的,消费行为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由于商家不能全面履行合同的交付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在即将施行的民法典人格权篇章中也有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同时,他表示,在此事中若协商赔偿无果,消费者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此事,你们有什么看法?可在评论区留言~(LJ)作者/来源:二三里资讯内容如有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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