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每日商报
今天午间,#李小龙女儿向真功夫快餐索赔2.1亿#话题冲上微博热搜第一!
据了解,早在年,李香凝便已在国内成立维权办公室,着手处理国内李小龙商标侵权事宜,并于年正式将真功夫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2.1亿元,彼时真功夫方面曾回应称会积极应诉,且不会寻求庭外和解。
今天上午9时,该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纠纷的起因,是被国人熟知的真功夫餐饮品牌商标“功夫小黄人”,与已故功夫巨星李小龙在电影中的服饰、经典动作高度相似。
对此,网友们各有各的看法,但不少人发出了类似“拿人家爹相片做logo,赔钱也活该”的评论。
据上观新闻报道,原告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小龙的女儿李香凝。该公司认为,公司合法享有李小龙相关的各种权益,已陆续在中国大陆注册近60个与李小龙相关商标。“真功夫”擅自使用李小龙肖像,既侵犯了李小龙肖像上承载的人格尊严,也侵犯了财产上的利益。年12月,原告正式向上海二中院提起诉讼。当时披露的诉讼请求是:要求“真功夫”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在媒体版面上连续90日澄清其与李小龙无关,赔偿经济损失2.1亿元。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