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鹦鹉图片Pixabay
河南三人因买卖僧鹦鹉危害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刑。其中,判处第一被告人(买受人)有期徒刑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判处第二被告人(裁判员)有期徒刑三个月,缓刑三个月;第三被告人(出卖人)邹洪喜,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邹洪喜近日对澎湃新闻表示,因不认罪受罚,第一时间被判实刑,上诉也被驳回。目前,他已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被告人的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有多大,是否应判其有罪?
据公开资料显示,僧鹦鹉又名贵格鹦鹉,原产于南美洲玻利维亚、巴拉圭、巴西、阿根廷等国家,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动植物群(CITES)按国家重点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管理。
年9月,上述和尚鹦鹉案发生一个月后,江苏徐州警方查获一起买卖飞鹦鹉案,涉及30只鹦鹉。与僧鹦鹉一样,费氏鹦鹉也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但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最终决定对费氏鹦鹉案涉案三人不予起诉。鹦鹉是人工养殖的,技术成熟,规模比较大,三人的行为没有社会危害,情节明显,危害不大。
一只和尚鹦鹉通往监狱邹洪喜是河南省南阳市的一名中医师,经营着一家诊所。他说,年8月和年9月,他在一个“花鸟鹦鹉交流群”看到别人发的鹦鹉视频、照片、语录。他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