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当事人口述,略有改动,以第一人称撰写,人物均化名
我生活在大兴安岭南麓西端诺敏河畔附近的一个小村庄。年,那年我18岁。初中没毕业,我就不念书了。我家哥四个,我叫胡古月,我排行老三。我大哥在县城教书,二哥种地,还有一个四弟也不念书了。大哥,二哥都已经成家。
不念书,在家种地也不安分。大哥念大学成家,二哥成家,把家里的积蓄基本花光了。我在屯子里和张虎,李二,刘娟三个人很铁,在屯子里我们经常上小卖店买烟抽,买酒喝。张虎和李二经常好掷骰子,推牌九,三打一耍钱。虽然我一米七三的个子,浓眉大眼,长得不说是帅哥吧也不缺彩。可是由于家里哥四个,不富裕,提媒的人基本很少有。父母看我这样混下去输耍不成人也不是长久之计,18—20岁的小伙子在农村基本说媳妇,超过20岁说媳妇就困难一些。父母着急,整天跟我急头白脸的,我的心里也不好受。
那几年,屯子里的年轻人很多去天津打工,有的还能领回一个对象。我盘算着去天津打工,说不定也能混个对象衣锦还乡。主意已定,我和父母说了自己的打算,父母晓得家里地少,出去打工也能养活自己就同意了。
临走的前一天,张虎,李二,刘娟为我践行。我们坐车去了离家五十多里的县城,到县城下饭店。到了县城张虎领我们去了一家小卖店买烟,这家小卖店的主人原来是我们屯子的老师,前些年调到县里。我们进了小卖店在买烟的时候我坐在地上的一个长条椅子上吸烟。张虎,李二,刘娟和小卖店卖货姑娘聊天,这个姑娘身高一米六十多,长的挺漂亮,我一眼就相中了她。姑娘看样子十八九岁,她爸就是我们屯子调到县里的老师,平时在屯子里我没见过他女儿。
姑娘和张虎,李二都很熟悉,聊得挺开心。我只顾坐在那里吸烟。虽然我喜欢姑娘,但是我这个人对于喜欢的姑娘都是冷淡的很,不轻易套近乎,欲擒故纵。我们几个人买完烟,找一家饭店开始喝酒。
第二天,我和张虎坐车去天津打工。张虎身高一米六左右,蛤蟆眼,长得其貌不扬,也属于在屯子找对象很困难的那一种。张虎性格开朗,能说会道,能忽悠。
到了天津,我们很快在梁头找到一家地砖厂,在那里上班,每天能挣二十元左右。干了一个多月,我心里还是放不下小卖店那个姑娘。于是,一天晚上,我给刘娟写了一封信,刘娟虽然跟我们很铁,但是我们都不敢轻易出手,因为她长的太漂亮,我们知道自己不配,只好眼巴巴地做异性朋友。我给刘娟写信的意思就是我看中了小卖店的那个姑娘,让她给问问她有没有对象,如果没有对象可不可以处处。要是在东北老家我不敢轻易向姑娘表白,我来天津了,我胆就大了,给刘娟写了这封信。
过了十几天之后,刘娟回信说,姑娘没对象,只是不认识我,姑娘的意思是让我照一张相片邮回来看看。我接到刘娟的回信,按照刘娟的意思刻意打扮自己,到相馆照了一张相给刘娟邮了回去。
我盼星星盼月亮终于接到了刘娟的回信。刘娟在信里说,姑娘有意思,让我回去一趟和姑娘处处看。过了几天我回到东北,到了县城,刘娟领着我去了小卖店,把姑娘给约了出来。我和姑娘在一起聊了起来。姑娘的手指头有些残疾,但是不影响姑娘的漂亮。姑娘也没说同意和不同意,意思就是处处再说。
回到家里,父母,大哥都听说我谈对象了。大哥不同意,原因是姑娘手指头有些残疾。但是我意已决,非姑娘不娶。
又过了几天,我领着刘娟去县城找姑娘。到了县城刘娟去了小卖店,我在离小卖店二百多米的一个角落等刘娟。过了有一刻钟,刘娟气冲冲的回来了:“胡古月,你的事我不管了,要找你自己去找吧?!”刘娟说完气呼呼的走了。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急匆匆去了小卖店,一推门,只见四弟正和姑娘聊得甚欢,四弟看见我进来了,转身离开了小卖店。四弟长得帅,细高挑个,我明白四弟的意思,在四弟觉得,我比哥哥长得帅,所以和姑娘套近乎。四弟非常能说,死人都能说活了,见着美女就敢黏糊的那种。
当时我就来气了,我就质问姑娘,为啥和四弟聊得那么热乎。姑娘说没有为什么,就是随便聊聊。我怒不可遏,我气昏了头,让她给个说法,不行就找她的父母说道说道。姑娘看我真急眼了,就连拉带扯地把我弄到小卖店外面,话不投机,我一甩手就走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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